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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来源: 日期:2019/05/09 14:26:00

一、外籍教师须在开课前一到两天,领取教师手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表等相关教学文件;外籍教师须在第一周内,将本学期教师自己的教学计划、教学日历上交至院长助理处。

二、外籍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院长助理以便作出调整。

三、各语种口语由外籍教师授课。期末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占50%,平时成绩考查内容包括:学生出勤、课堂表现、课后作业、活动参与以及其他课堂相关的环节,期末考试在第十九周进行。

四、口语课程的期末考试以口头形式进行。根据指定问题和要求,每个学生的考试时间约为8分钟。教授相同口语课程的教师,应统一考试问题形式,要制定10套以上口语试题题签,然后让学生选择其中的一道来回答。

五、外籍教师如需在课堂上播放与课堂内容相关的电影或者其他影像材料,须提前向教学助理提出书面申请,告知影像资料内容,得到批准方可放映,播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且须配有讲解。

六、鼓励外籍教师参与学生的第二课堂,社团等课外活动。指导、帮助学生提高英语水平,并对中国学生和中国文化有更多的了解。

七、外籍教师应按照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并接受院领导及督导组对其课堂进行抽查,以掌握各语种口语教学的实际情况。中国教师在通知外籍教师的情况下可以听课,外籍教师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听课。

八、外籍教师应按照铃声准时上、下课。我校不允许在户外授课。

九、外籍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串课,须提前到助理处申请,说明调串课原因,并与教学秘书商定调串课时间和地点。如有紧急情况,教师应立即打电话或亲自到院长办公室请假,说明请假时间,并及时补填调串课申请单。未事先请假而缺课的情况将被视为严重的教学事故,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和财政处罚。

十、外籍教师与中国教师共用办公室以便更好地相互沟通和学习。欢迎外籍教师与中国教师共同参与备课、讨论、座谈及讲座等教学活动,欢迎外籍教师听中国老师的课。所有教师都有义务清扫自己的办公室,如果冬天雪大,还应完成清扫积雪的工作。

十一、期中将对外籍教师进行测评工作。测评数据将作为对外籍教师的奖惩以及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十二、外籍教师须在期末按要求上交口试题签、成绩单、教师手册、教科书等材料后,方被视为完成本学期所有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