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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日期:2024-04-18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课程重修相关工作,帮助学生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西方语学院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学生手册》就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课程重修的类型

课程重修分为两类:不及格重修、不满意重修。

二、重修课程范围

不及格重修: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对不及格课程进行重修(专业必修课补考未通过为不及格,专业选修课期末考试未通过即为不及格)。

不满意重修:学生可以对上一学年总评成绩等于或大于60分但少于70分的课程进行不满意重修。

三、课程重修流程

1.学生应在开学两周内自行下载重修申请单(教务处主页/西方语学院主页),结合自己之前各门课程的成绩,确定重修课程,填写重修申请单内的基本信息。

2.学生应在基本信息填好后到西方语学院办公室找负责重修工作的教学秘书确定所选课程是否正确,并确定以何种方式(跟班重修/新开班重修)、可以在哪些班级、哪些教师处进行重修。

3.学生应同课程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在获得教师同意的基础上在该教师的授课班级重修课程。

4.上述工作完成后,学生应将重修申请单全部信息填写完整,并由任课教师本人签字。

5.填写完整且由任课教师签好字的重修申请单应交由西方语学院进行审核,并由西方语学院统一将所有重修申请单上交教务处。

6.重修申请单审核结束后,学生应及时上缴课程重修费用。

四、补充说明

1.课程重修要求学生正常跟班上课,遵守教师对课程的所有要求。缺勤1/3及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申请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如超过受理时间,西方语学院不再受理任何重修申请。

3.有关课程重修的编班、收费、考核、成绩管理等具体要求需参考当年最新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