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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研室工作职能

日期:2019-05-09

一、组织教师认真参与讨论和拟定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不断补充完善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填写授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定期组织教学教法研究,进行经常性的常规教学检查,开展教育思想、课程设置等专题讨论,组织各门课程集体备课、试讲、观摩教学、教学质量检查和自评、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程建设是教研室的日常性中心工作。教研室要在对开设课程进行研究和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课程建设,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每门课程都要有专人负责。要抓好教材建设,注意教学内容及教材更新,选择经多轮使用证明效果良好、能反映学校特色和水平的自编教材出版。把好教材预订关,尽量选购教育部统编教材或获奖教材。

四、根据教研室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教研、科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校内、外的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

五、根据学校师资培养规划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和青年教师指导计划,并落实到人,努力做到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职能结构合理,使群体结构优化。

六、检查教师完成工作任务和业务学习情况,定期进行思想、业务考核和总结;做好教学质量评定和工作量登记,为教师评职晋级和国、内外进修等提供依据。

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